2008年2月9日星期六


台灣省中國清朝台灣設立嘅級行政機構,目前由中華民國政府管緊;中華民國(下稱「民國」)台灣省唔包直轄台北市高雄市,佢面積佔民國政府目前際管轄全境(即東沙太平島,簡稱台閩地區)98%以上,而人口就佔台閩地區80%以上,係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嘅主體。
1949年國共內戰後,台灣海峽兩岸劃海而治:民國政府搬咗去台灣,喺1990年代以前將大陸中共政權視為叛亂團體;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共和國)政府成立,不斷嘗試將台灣納入佢嘅管治範圍,但未成功,當台灣係「分離嘅省」。中華民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嘅行政區劃都有台灣省,但意義唔同。

台灣省 歷史

中華民國臺灣省
Template:一覽表 標頭 Template:一覽表 政區 省分 Template:一覽表 經濟 Template:一覽表 地理 省分 |} 台灣省是中華民國屬下嘅行政區,範圍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釣魚台(目前由日本實際控制)及其附屬島嶼。
台灣省下設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16縣和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五省轄市。雖然台北市高雄市也位於台灣境內,但兩市均為直轄市,並不隸屬台灣省。
省主席是臺灣省最高行政首長,1991年以前一直負責台灣省內事務(臺北市高雄市除外),由民國政府任命。1994年,首次舉行台灣省省長直接民選,由宋楚瑜當選。不過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後,台灣省政府被虛級化(精省或稱凍省),台灣省改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直接管理。雖然依官方說法,此舉目的在於整合政府組織,提升行政資源運用,但不少人士認為此舉是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削減宋楚瑜嘅手段之一。也有觀點認為,凍省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相關規定,台灣省組織被大量精簡,功能也大幅萎縮。宋楚瑜因為凍省的緣故,省長任期屆滿後便無公職,同時省長廢除,改列省主席,由總統指派。
2006年1月24日,新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宣佈不再任命台灣省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員,將繼續向廢省、政府架構精簡化的方向努力。

省會
行政長官時期(1945年10月25日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
省主席時期(1947年4月22日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
省長時期(民選)
省主席時期(精省後)

陳儀 (1945年8月29日1947年4月22日
魏道明1947年5月16日1949年1月5日
陳誠 (1949年1月5日1949年12月21日
吳國楨1949年12月21日1953年4月16日
俞鴻鈞1953年4月16日1954年6月7日
嚴家淦1954年6月7日1957年8月16日
周至柔1957年8月16日1962年12月1日
黃杰 (1962年12月1日1969年7月5日
陳大慶1969年7月5日1972年6月6日
謝東閔1972年6月6日1978年5月20日
林洋港1978年6月12日1981年12月5日
李登輝1981年12月5日1984年5月20日
邱創煥1984年6月9日1990年6月16日
連戰 (1990年6月16日1993年2月25日
宋楚瑜1993年3月20日1994年12月20日
宋楚瑜1994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21日
趙守博1998年12月21日2000年5月20日
張博雅2000年5月20日2002年2月1日
范光群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林光華2004年10月13日2006年1月25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歷任最高首長

精省後的省政組織架構

首長: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二人)
省府委員:共九人(含正、副主席)
行政組室:資料室、秘書室、法規會、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業務組室:民政組、文教組、經建組、財務組、社會及衛生組、公共事務管理組
特殊單位:十二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 省諮議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嚟從未真正行使台灣省管轄權,但共和國將台灣省當作一個仲未統一嘅省份,共和國政府喺官方文件同埋教科書中表明台灣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嘅一個省,範圍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釣魚台等。中國大陸方面,以祖籍台灣(但唔係居住喺台灣,擁有台灣戶籍)公民擔任全國人大政協台灣省籍代表。(有關内容參考台灣問題)。
根據共和國擬定嘅行政區劃,台灣省設有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嘉義市7市及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台東縣花蓮縣16縣。面積3.6萬平方公里。簡稱台。台北市為台灣省省會,而高雄市為全省第二大城市。
根據現有「一國兩制」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如果台灣願意接受共和國統治,將設立比港澳嘅特別行政區享有更多自治權嘅台灣特別行政區。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和平統一後,臺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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